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52.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。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,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。不过,在指示之前,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;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。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,又白皙又漂亮,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。
当木星灵在场时,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。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,即: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。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,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,并且呈圆形。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,所以它就留了下来,等他们成为灵人时,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。
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,是因为他们说,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,而是能使他们看见、听见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。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,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。他们知道,在世生活结束后,他们会变得更智慧;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,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。
他们还相信,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。他们之所以这样说,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,火在灵义上表示爱;爱就是生命之火,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。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,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;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。
因此,木星居民经常清洗、洁净自己的脸,并小心保护,避免晒伤。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,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。
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,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,它们并不漂亮。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,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。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,或变形,感到很惊讶,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。不过,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,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,并且嘴唇微微撅起。在圣言中,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(AC 934, 4906, 5215)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,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(AC 934, 6314, 6832)。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,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(AC 965, 1861, 5071, 6314, 6832, 7575, 10747)。爱是生命之火,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(AC 4906, 5071, 6032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,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(AC 1881)。
6028.“在他面前指示去歌珊的路”表关于属世层的中间,也就是说,关于它的交流。这从“歌珊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歌珊”是指中间,也就是属世层的至内在部分(参看5910节)。属世层的中间或至内在部分表示那里最好的部分;因为最好的良善在中间,也就是在中心或至内在部分。然后在它四围的是其它等级的良善,它们都以天堂的形式被排列,照着其良善的等级而离中间最好的部分或近或远。这就是良善的不同等级如何在一个重生之人里面被排列成序。但对恶人来说,最邪恶的事物在中间,一切良善都被贬到最外面,在那里不断被推到外边。这种形式就存在于个体的恶人和总体的地狱当中,因而是地狱的形式。从关于最好的部分在中间,良善的其它等级依次在它周围的阐述可以看出,教会的良善与内在属天层关于属世层之中间的交流是什么意思。
1121.我从上古教会成员的后代那里了解到他们的感知状态,即:他们对属于信的一切拥有一种感知,几乎就像与他们交流的天使。其中一个原因是,他们的内层人或灵,也通过内呼吸与天堂联结。另一个原因是,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伴随这种交流,拥有天堂在里面。因为这两种爱将世人与天使通过其生命的本质核心联结在一起,其生命的本质核心就在于这爱。他们说,他们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,因为他们爱主、爱邻。正因如此,凡律法所规定的,都与他们的感知相一致;凡律法所禁止的,都与他们的感知相冲突。他们毫不怀疑,一切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一样,都建立在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之上,并视爱和仁为它们的根基。当然,他们因从主拥有这种根基,故不能不知道建立在它上面的一切。他们还相信,今天世界上凡爱主、爱邻的人,也都拥有写在他们里面的律法,并且在世界各地成为受欢迎的公民,如同在来世受到欢迎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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